关于进一步明确校内部门采购相关程序的通知

发布人: 钟富胜   发布时间: 2021-06-21    浏览次数: 246

关于进一步明确校内部门采购相关程序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精神和国家“放管服”改革政策,减少审批事项和审批环节,保证采购招标及经济合同签署工作既方便快捷又规范有序,落实基层工作责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周口师范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院政发〔20174号),经与相关部门研究并报学校领导批准,决定进一步明确我校符合规定由校内申请部门采购项目的招标(询价)工作程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笔支出金额1万元(含)以上至3万元(不含)以下的采购项目。

在完成《周口师范学院采购和招标申请表》审批,同意由校内申请部门组织、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的,由校内各单位自行组成3人以上询价小组,通过实地考察或电话咨询或网上查询等方式向3家以上供应商询价,在同等规格、同等质量前提下选择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询价结束后,询价小组应撰写询价报告,询价报告应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采购预算、询价时间、地点、报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应商报价、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价等内容,询价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并对询价过程及供应商报价的真实性负责,询价报告后原则上应附各家供应商报价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报价单或其它询价报价的材料等)。

 二、单笔支出金额3万元(含)以上至5万元(不含)以下的采购项目。

在完成《周口师范学院采购和招标申请表》审批,同意由校内申请部门组织、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的,由校内申请部门自行组成3人以上询价小组,通过实地考察、现场询价报价方式向3家以上供应商询价,在同等规格、同量质量前提下选择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询价开始前,采购单位应与校内监督部门联系,请监督部门派出监督员监督本次询价工作;若监督部门因工作忙等原因无法派出监督员,采购单位可安排本单位与该项工作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监督本次询价工作。询价结束后,询价小组应撰写询价报告,询价报告应包括采购项目名称、报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应商报价、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价等内容,询价小组成员及监督员签字确认并对询价过程及供应商报价的真实性负责,询价报告后附供应商报价单(参考格式附后,应有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价等,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附件:

周口师范学院(项目名称)询价报告(1-3万元).docx

周口师范学院(项目名称)询价报告(3-5万元).docx

咨询采购-报价单.xlsx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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