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是学校从事国有资产宏观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学校资产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全校统一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校资产信息互联互通;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各类资产的建卡、登记、入账等工作;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上报我校资产数据。
3.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清查工作,对盘盈、盘亏资产查明原因,适时调整账目。
4.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办理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转让、捐赠等处置工作,配合归口管理部门调剂闲置资产,推动学校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
5.负责组织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对学校资产对外有偿使用进行论证,办理申报、审批手续;配合归口管理部门采取招标、竞价等公开方式确定资产有偿使用收入金额,依法签订有偿使用合同;负责对学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进行登记。
6.代表学校对学校投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制定所监管企业经营业绩奖惩制度及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制度,并牵头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7.负责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选定招标代理机构;制定学校自行招标项目的实施细则,牵头组织采购、招标工作,审查、发布由各采购部门编制的采购招标文件;负责建设、维护评标专家库、代理招标机构库和供应商信息库。
8.负责学校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的评估工作,促进学校各类资产提高使用效益和保值增值,并通过评估对学校有关决策提供参考性意见。
9.负责对使用学校名称、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行为进行审核并实施监督;负责学校土地使用权等其他无形资产的管理。
10.负责保管“周口师范学院经济合同专用章”,负责经济合同的签章和归档。
11.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